关于实施“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行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了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探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新途径,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消费需求,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共青团中央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00年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要求,共青团中央决定,在商业(服务)企业中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中实施“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一项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受到广大青年职工欢迎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商业服务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实施“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行动,目的就是要适应当前消费转型的新要求,从群众关心的具体事情做起,围绕提高商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以青年文明号活动为载体,以优质服务为核心,动员和组织商业(服务)企业的广大青年职工积极参加“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和广大青年职工在优质服务、促销创效中的重要作用。

  二、启动时间 2000年1月11日,全国大中城市都要举行现场启动仪式。

  三、主题口号 青年文明号:真品真货,真心真情。

  四、主要内容 实施“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行动,要结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特点,注重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优质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建设高度职业文明,是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根本宗旨。商业(服务)企业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要在规范服务的基础上,不断采取措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青年文明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开展打假活动。要从不卖假货这个最基本的、也是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的问题入手,做出明确、具体的承诺。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规,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关,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绝不出售“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宣传商品防伪知识,帮助消费者增强防假、识假、打假的能力。 三是创新促销方式。要借鉴国内外销售的先进经验,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采用电子商务等现代销售技术、方法和手段。继续深化青年文明号服务卡、青年文明号助万家等活动,推出特色服务,组织青年文明号服务队进社区、下农村,开展针对性强的促销活动。 四是明晰创效目的。要着眼于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通过优质服务、打假、促销等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创造更高的效益。

  五、几点要求 1、要突出活动主题。各地要统一活动主题口号,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要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统一的主题口号,同时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或争创青年文明号标志。 2、要讲求实效。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措施,实实在在地推动销售的扩大和效益的提高,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3、要营造活动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行动的宣传。 4、要加强社会监督。发放服务卡,公布监督电话,组织明察暗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把商业(服务)企业青年集体在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认定、评选青年文明号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OOO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