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答记者问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人

  问:日前,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下发通知,决定在申报评选全国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时,实行公示制。请您谈一下为什么要实行公示制?

  答: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是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自94年江泽民总书记亲笔题写“青年文明号”以来,青年文明号活动已经开展了七年时间,全国级的青年文明号已有3000多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0000多个,其它各级青年文明号11万多个,有近百万个基层青年集体参与了创建活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成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青年文明号已经成为讲信用、守信誉的知名品牌。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出现了严重的不讲信用现象。据有关方面测算,近年来我国年均假冒伪劣产品的产值在1300亿元左右,国家因此年均损失税收250多亿元。仅去年一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就查处制假售假违法案件22.5万起,捣毁窝点8202个,整顿市场11000多个。制假售假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严重破坏了投资环境与市场环境,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如何规范市场行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信用水平,这是一个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青年文明号作为优秀青年集体,理应积极站在建设职业文明的前列,自觉成为讲信用、守信誉的典范。过去的几年中,青年文明号活动从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到青年文明号助万家,从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促假日经济到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在推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讲信用、守信誉需要社会的监督,只有有效的监督才能产生真正的信用,青年文明号集体应当经得起考验。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这几年来,始终把监督管理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从聘请特约监察员明查暗访到推出青年文明号统一社会监督日,从公布青年文明号投诉电话到开通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监督投诉网站,都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寻求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的过程。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目的在于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通过完善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机制,加大群众对青年文明号的监督力度,把青年文明号真正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这种方式可以增加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和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活动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青年文明号的争创质量,从而使青年文明号真正成为讲文明、树新风的典型单位,讲信用、守信誉的示范单位。

  问:全国青年文明号实行公示制将采取哪些具体做法?

答:公示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办法。凡新申报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的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将申报单位的自然情况(人数、平均年龄、负责人姓名及年龄、35周岁以下青年数等)、创建情况(指采取了哪些创建措施,取得了什么业绩,获得过什么荣誉等)、申报情况(指申报哪个行业的文明号,由什么组织往上申报等)、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包括行业主管部委有关部门和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监督电话及通讯地址、电子信箱等公布于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集中公示由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组织实施,由组委会将全国的所有申报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单位名单集中在公众媒体(如报纸、网络等)上公布,集中接受社会监督。集中公示原则上每年度组织一次。

  问:现在《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已经实施,全国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公示制落到实处?

  答:一是要把实行公示制作为青年文明号评选的必要环节,未进行自行公示的申报单位,要取消其青年文明号评选资格。二是公示期间,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指定专人接待群众来访和受理投诉意见。对群众的投诉意见,组委会将逐件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的处理意见必须在接到投诉之日起的20天内作出。如经调查发现申报单位不符合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的,将取消其评审资格。三是公示期间,组委会将组织青年文明号特约监察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明察暗访。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活动真正做到申报有公示、投诉有检查、检查有结果,真正把公示制落到实处。

  我们欢迎广大群众热心参与,积极反映情况。这不只是给全国青年文明号挑毛病,更是对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关心和鞭策。我坚信,实行公示制以后,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