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组织要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孙金龙
(2000年1月6日)
同志们:
新年伊始,中宣部等6部门联合召开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研究进一步推进这项活动的措施,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我代表团中央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借此机会,我就共青团组织如何参与“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各级团组织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参与“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开展四年来,从不卖假货这个最基本的、也是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强商业职业道德建设,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规范流通秩序,净化行业风气,树立商业(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带动社会风气不断好转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商业(服务)企业的广大青年职工积极参与“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弘扬职业道德,杜绝假冒伪劣,增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意识,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实践证明,“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促进青年职业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商业(服务)企业广大青年职工积极参与这项活动,在这项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各级团组织要以青年文明号活动为载体来参与“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自1994年4月团中央与原国内贸易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内贸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以来,各级团组织和内贸主管部门密切合作,精心组织,已在商业(服务)企业创建出能够弘扬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各级青年文明号数以万计。各级团组织要巩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成果,结合这项活动的深化来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要从顾客关心的具体事情做起,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过程,改善服务环境,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要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规,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关,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绝不出售“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争取企业支持,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并认真接受和处理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投诉。与青年文明号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围绕不卖假货,开展各种促销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以促销创效为主题来参与“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扩大销售,提高效益,是商业(服务)企业的根本所在。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要适应发展知识经济的新要求,把握创新的时代特点,不断创新青年文明号的活动方式,拓宽营销渠道,完善营销手段。积极学习和运用网络知识和网络技术,借鉴国内外销售的先进经验,广泛采用电子商务等现代销售技术、方法和手段。同志们,“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一项对于加强青年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在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下,与商业等部门密切合作,真抓实干,争取新的更大成绩。